「安泰ING歐洲不動產證券化基金」9/13獲准募集
金管會於9/13日核准安泰投信申請募集開放式不動產證券化型「安泰ING歐洲不動產證券化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基金保管機構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10億元。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政府公債及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波蘭、羅馬尼亞、葡萄牙、俄羅斯、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國等國家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 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投資之前述國家店頭市場交易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及房地產股票。所謂「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係指外國之權益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包括不動產投資信託普通股(REIT Common Equity)、不動產投資信託特別股(REIT Preferred Equity)及NAREIT(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將其歸為等同REITs之股票;NAREIT歸類所採用之原則為(a)北美及歐洲公司,至少應有75%之息前稅前折舊攤銷前之獲利(EBITDA)來自於房地產相關營業活動;(b)亞洲公司,至少應有60%之息前稅前折舊攤銷前之獲利來自於房地產相關營業活動。所謂「房地產股票」,係指50%(含本數)以上之營收、利潤或市值來自於房地產相關業務之公司所發行之股票及承銷股票。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歐洲市場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歐洲市場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及房地產股票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且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5%,投資於國內資產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5%,且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

